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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钢材回收时需要遵守哪些环保规定

发布日期:2025-10-25 作者: 点击:

  旧钢材回收时需遵守的环保规定涵盖法律法规、资质与备案、污染防治、分类与登记、安全操作、危险废物处理、放射性污染控制、杂质含量限制等多个方面,具体要求如下:

  一、法律法规与资质要求

  合规经营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,旧钢材回收需符合环保要求,禁止对环境造成污染。回收企业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,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。

  备案与公示

 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(如用于建筑、铁路等领域的金属材料)的企业,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县级公安机关备案,变更时需重新备案。

  回收场所需公示营业执照、管理制度、回收价目表及监督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二、污染防治与环保标准

  全过程污染控制

  旧钢材的收集、储存、运输、处理等环节需遵守国家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,防止废水、废气、噪声等污染物超标排放。

  加工与再利用

  若涉及加工(如剪切、破碎),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(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)。

  加工企业应配备环保设施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
  场地要求

  回收场所需符合城乡建设规划,禁止在自然保护区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新建回收点。

  场地应硬化处理,防止扬尘和土壤污染。

  三、分类与登记管理

  分类回收

  旧钢材需按材质、形状、污染程度分类存放,避免混入其他垃圾(如含油漆废料、危险废物)。

  登记与追溯

 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,需登记出售单位名称、经办人信息、物品名称、数量、规格等,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。

  优先选择有资质的回收企业,签订回收协议,确保流向可追溯。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cqjiukj.com/news/90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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